一不小心,我又懶惰起來。最近發現自己真的是一個不能多線工作的人,每一次有show,該說是工作比較多一點,我就會開始在其他方面變得很沒有記憶力和沒有專注力。偏偏,我很喜歡寫作。
我的夢想是可以拿著筆桿子工作,作一個可以不停取悅讀者的作家。
我很老實,文學性對我來說是一團屁。我只要寫起來很順手就可以啦!
以上都是在說廢話,說回夢想。
有很多人問過我一個問題:「對你來說,夢想比較重要,還是正義比較重要?」
假設一個情況,我想環遊全世界,但我知道我一輩子也很難有能力實現這夢想。(其實環遊世界的成本沒大家想像高,所以我現在只是在做一個假設。)有一天,我走在街上,碰巧撞到江湖仇殺,當然我的第一反應是拿出IPhone把事件拍下來啦!是的,這才是香港人嘛!
然後,過了一段時間,本來鏘鏘作響的打鬥聲音消失,我想來大概是他們都砍到夠了,所以我可以走過去看看死了什麼人。
到目前為止,我就只是一個局外人。但當走到過去,我看到一個男人,滿身鮮血在喘息。
不對,我應用一個成語來表示我中文很好。
苟延殘喘。
我看著他,他也看著我。
其實我知道他開始失焦,因為他並沒有真的注視著我。
「咳咳。」他氣若遊絲。「你是誰?」
「我...是路人。」我報了警,但不會告訴他我的名字。
「咳咳。」
我翻了翻他的身體,想把他的衣服解開一點讓他呼吸暢順一下。這時,我卻發現他身上有一疊現金。
數量大約是三十萬左右。
嗯,思考題來了。
處境大約是這樣子:
1. 這個男人必死無疑
2. 我完全不知道這筆錢的用途
3. 黑社會仇殺很麻煩
4. 我很想很想環遊世界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