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

「先~生~你~有~沒~有~幾塊錢借我坐車?」

說好了是熱血夢想派,但一個月以來,我一點有關夢想的東西也沒有說過,連所謂熱血也完全沒有。這真的有點說不過去。真的太對不起自己了,枉我自稱為香港熱血教教主。

但是,我今天一樣不說任何有關熱血的東西。

不可以嗎?
如果不可以,請按一下前一頁,把我的網誌關了。


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這個經歷,當你走過尖沙咀地鐵站(港鐵),當你正在看漫畫走到A出口的時候,一個女人走過來,陰聲細氣地說:「先生,你有沒有幾塊錢借我坐車?」

然後,你沒給她反應,她便會飄浮離開。

其實我是一個蠻有愛心的人,很多時候有什麼人兜售我買愛心米,我有錢我都會買。同樣,這個女人我也有給過她十元。

我就是這個樣子,要麼不給,一給就給到夠。

十元大概已夠她用了吧?

之後,我就滿懷著「做了好事真好人」的心理快樂地走開。

然而,可怕的事發生了(高登仔身上發的懸案實在太多了)!


在第二天,身為很疼女友的男人,我又再一次經過尖沙咀站找女友。
我依舊拿著漫畫走過,然後又聽到一句如鬼一樣的聲音...

「先~生~你~有~沒~有~幾塊錢借我坐車?」

幹!又是同一個女人,衣服不同了,明顯是有回到家。
所以,我昨天的十元用了嗎?

有用個屁!

我才不信有人會白痴到連續兩天都忘了帶錢,於是,我很小心的打量了一下。
一個四十歲上下的女人,雙目無神,穿著叮噹(多啦A夢)T恤(昨天是另一款但一樣是叮噹)。
總之就是一副迷糊的樣子。

之後,我心想:「幹!你又忘了帶?鬼才信你!」當然我沒說出口,我只是看著她,然後說:
「你要去哪裡?我幫你買票吧!」

她呆了一下,然後說:「不用了,你給我幾元就可以了。」

「OK啦!你告訴我吧!然後我幫你買比較好。」我奸笑。





「呃,不用了。」不用一秒,她就在我眼前消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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