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pots.tw/node/10691
當中提及過一個城市能否發展出其獨有的「城市精神」, 大抵上有以下六個因素:
- 這個城市得沒有貧富差距,或民族和種族群體間的巨大鴻溝。
- 某個城市和另一個城市有長期的競爭關係
- 城市的身份認同/精神受到外來力量的威脅
- 城市有實質性權威
- 城市擁有或是曾擁有偉大的城市規劃者
- 一個外部機構把城市貼上擁有某個特徵的標籤
大抵上我認同,甚至對我來說,一個城市精神異常強烈的城市該具備以上六點。唯論點一我卻有意見或是不認同。
在我的立場,所謂「沒有貧富差距,或民族和種族群體間的巨大鴻溝」其實應該把這句定義改為:「城市的人民在某一個層面上有一個普遍性的平等」(如:香港在教育水平及社會需求等方面比較均等;書中亦指耶路撒冷也的人民在宗教身份上的認同有其共識)。個人認為由於在金錢最易被量化的情況下,作者才會誤定義把貧富差當成一個註釋。
如果在這一個大前提之下,我是十分認同這一句說話。甚至,我認為這是「發展出一種城市精神的最大誘因」。
看畢前言,為了方便我可以在理解「城市精神」的建設有一個很粗略但堅定的定義:
「城市精神是城市人民的異質性中的同質性延伸及深化和共鳴」
有了這一個註釋和立場,在日後探索一個城市的「城市精神」便會有很大的便利和可跟隨的邏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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